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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办理流程

第一步:房屋出让人向房地产管理部提出上市申请。

意向出让房屋的出让人及配偶到房地产管理部填写《北京大学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申请表》,并签署《承诺书》,同时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和两人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及复印件。

第二步:房地产管理部对上市申请进行审核。

房地产管理部按照《北京大学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上市申请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若有已购公房面积超过规定住房面积标准的,须按照国家有关房改政策的规定进行  超标处理,超标处理在一个月内完成。

第三步:房地产管理部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通过审核后的房产信息须在房地产管理部网站公示一个月,每月月底公示当月信息。公示内容包括出售房屋地址、房屋面积等。

第四步:出让人与买受人信息审核登记

确定买受人后,出让人与买受人应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完成如下工作:

(1)出让人提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足额交存证明,其中燕北园及北河沿住户在房产部缴费办理,西三旗及六道口住户在西三旗高校房地产办理;

(2)买受人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登记相关信息资料。买受人若为北大教职工或其配偶的还须填写《中央在京单位职工住房情况登记表》。

第五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1)房地产管理部向央产房交易办公室提交拟出让房屋的电子档案;

 (2)出让人到央产房交易办公室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扫描二维码在小程序预约);

地址: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甲28 号电话:65993081

(3)出让人与买受人到政府房屋管理部门(海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其中房屋交易相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缴纳。

地址: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电话:60609304

房地产管理部房改办公室(北大科技大厦815A)联系电话:62751090/1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