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领取《蓝旗营集资购房教职工住房补贴核对确认表》的通知
2008-03-20关于领取《蓝旗营集资购房教职工住房补贴核对确认表》的通知 本部各单位: 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房改政策,经教职工填表、学校审核,现将购买蓝旗营集资房教职工住房补贴的核算结果反馈给教职工个人核对确认,请各单位到房地产管理部领取《蓝旗营集资购房教职工住房补贴核对确认表》,及时发放给有关教职工,并请3月28日之前收回交房地产管理部。 领表、交表地点:房地产管理部一层资料室(5121房间) 联系电话:51091,54061 房地产管理部 2008年3月19日 涉及的单位有: 北大附小、北大附中、财务部、产业管理部、城市与环境学院、出版社、党办校办、档案馆、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对外汉语教育学院、法学院、方正集团、光华管理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国际合作部、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环境与工程学院、基建工程部、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所、计算中心、继续教育部、教务部、教育工会、教育基金会、教育学院、经济学院、考古文博学院、力学与工程科学系、历史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青鸟公司、人才交流中心、人事部、社会学系、社科部、社区服务中心、审计室、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数学科学学院、体育教研部、图书馆、外国语学院、未名集团、物理学院、先进技术研究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校办公司、校史馆、校医院、心理学系、新闻与传播学院、信息管理系、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艺术学系、幼教中心、哲学系、政府管理学院、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中国语言文学系、资源集团、总务部、组织部 注:未涉及的单位不用来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