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关于2007年9月发放教职工住房补贴的情况说明

2007-09-18

 根据《北京大学教职工住房补贴调整实施办法》(校发[2006]283号)的规定和要求,2007年上半年,学校已对尚未公示教职工的住房及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核,7月中旬已对新核定的符合按新标准发放住房补贴资格的455名教职工名单予以公示。根据学校住房补贴资金情况,9月将发放1200名已公示教职工的住房补贴,现将此次住房补贴的发放范围和方式说明如下: 一、无房教职工 1、经核算需补发住房补贴的离退休无房教职工,补发补贴发放至个人退休工资卡。 2、经核算需补发住房补贴的在职无房教职工,补发补贴发放至个人工资卡,同时从本月起按新标准启动月补贴,每月将随工资发放。 二、住房面积未达标教职工 1、离退休教职工,已公示但尚未发放住房补贴的人员,按新政策核算的住房补贴发放至个人退休工资卡。 2、在职教职工,根据学校住房补贴资金情况,1990年(含)前参加工作并且已公示但尚未发放的人员,按新政策核算的住房补贴发放至个人工资卡。1990年后参加工作人员的住房补贴将视学校补贴资金,轮候发放。 三、其他事项 1、已为本次发放补贴的教职工打印了住房补贴发放单,将通过各单位财务发给个人,请大家注意查收。 2、根据学校住房补贴工作安排,计划年底前,将对1999年后已故人员、退休关系转民政局人员、新来校工作等人员进行住房及补贴情况登记、审核、核发等工作。                                          房地产管理部                                          2007年9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