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大学关于发放蓝旗营房屋产权证的通知
2007-02-05北京大学关于发放蓝旗营房屋产权证的通知
尊敬的北京大学蓝旗营住户:
在学校领导的关心以及海淀区建委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已经办理完毕蓝旗营4号楼、5号楼、6号楼及11号楼住户的房产证。其他各楼住户的房产证我们也正在抓紧办理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已办理完蓝旗营4号楼、5号楼、6号楼及11号楼有关购房手续的购房户。
二、发放时间:2007年2月6日(周二)上午9:30-下午3:30
发放顺序时间表
楼号
4号楼
5号楼
6号楼
11号楼
发放时间
9:30-11:00
11:00-12:30
12:30-2:00
2:00-3:30
三、发放地点:蓝旗营小区居委会二楼(会议室)。
四、发放须知:必须由购房人(或配偶)亲自办理。尽可能由购房人本人凭身份证领取。由购房人的配偶领取,需提供身份证及户口簿。
五、交纳印花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须按照房屋价款的0.5‰(万分之五)交纳房屋买卖鉴证印花税及每证5元的工本印花税(每位购房户大约120元左右,请准备好现金及零钱)。
六、有关实测面积修正部分的房屋价款,此次暂缓办理结算手续。
七、有下列情况者暂缓发放:
1、未办理有关购房手续的购房户(即未提供购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未签订“补充协议”等项手续)。参见附件一。
2、尚未结清银行贷款的购房户。参见附件二。
八、本次未能按时来领取产权证的,待寒假后另行通知再集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