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用房使用单位向房地产管理部维修办电话报修,同时提交书面报告,说明需维修的部位及问题。经房产部公房办审核后,维修办根据报修问题、会同建筑专业人员上门勘查实际情况,制定工程预算并明确应由使用单位承担费用部分,组织维修施工、施工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
公房维修范围包括楼房公共部位损坏、屋顶、外部墙体漏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