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继承业务办事流程
2003-06-03第一步:到房地产管理部房改办公室办理如下手续。
继承人签订继承承诺书;
房改办公室初步审核房产证、身份证、继承公证书,并留存复印件;
房改办将通过审核的房屋信息报送央产房交易办公室。
第二步:按照央产房交易办公室的要求开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足额交存证明:
继承房屋位于校园周边地区的住户以及蓝旗营的住户到学校房产部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开具证明;
继承房屋位于西三旗育新花园和静淑园的住户到西三旗高校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开具证明。
第三步:按照央产房交易办公室的要求开具物业费结清证明。
继承房屋位于校园周边地区的住户到我校房地产管理部住房办公室419室开具物业结清证明;
继承房屋位于蓝旗营的住户到蓝旗营物业管理处开具物业结清证明;
继承房屋位于西三旗育新花园和静淑园的住户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开具物业结清证明。
第四步:按照央产房交易办公室的要求开具供暖费结清证明。
继承房屋位于校园周边地区的住户以及蓝旗营的住户到学校动力中心开具供暖费结清证明;
继承房屋位于西三旗育新花园和静淑园的住户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开具供暖费结清证明。
第五步:到央产房交易办公室(蓝岛大厦西区)办理相关审核手续。
地址:朝阳区朝外大街甲10号中认大厦一层大厅 电话:65993081
第六步:到海淀区房管局办理房屋产权继承业务。
地址: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7号上地办公中心 电话:82708600
房地产管理部房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62751091/62751090